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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温天气及端午假期风险预警提示

【作者: | 发布日期:2023-06-21 】

高温天气及端午假期风险预警提示

 山东省气象台于6月21日6时继续发布高温橙色预警:预计21—24日,我省将出现高温天气。其中21日,鲁西北、鲁中和鲁南地区最高气温35~37℃,半岛内陆地区31~34℃,其他地区24~28℃;22—23日,内陆地区最高气温37~39℃,局部可达40℃,沿海地区27~31℃;24日,菏泽、济宁、鲁西北和鲁中地区最高气温37~39℃,沿海地区24~28℃,其他地区30~33℃。另外,25—27日,鲁西北和鲁中的部分地区仍将有35~37℃的高温天气。本次高温持续时间长、温度高,又逢端午假期,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统筹做好高温天气防范应对工作,加强宣传教育,落实防灾减灾措施,切实做好端午假期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现就有关风险防范应对工作提示如下:

  一、切实提高风险意识。端午小长假即将来临,民俗、游玩活动增多,人流物流车流相对集中,叠加持续大范围高温天气,各类安全风险隐患随之增加。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强化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深入分析研判各类灾害和次生衍生灾害风险隐患,细化实化防范应对工作措施,加强联合会商、信息共享,压实压紧安全工作责任,合力做好风险防范工作。要密切监测天气变化,多渠道、多形式发布预警信息和灾害风险提示,广泛利用网络、电视、广播等各类媒体和景区景点、机场车站、高速公路提示牌等宣传普及高温防范和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公众安全意识,引导群众安全出行出游,努力营造“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的良好氛围。

  二、严密防范灾害风险。端午假期,全省将维持晴多雨少和持续性高温天气。节日期间外出游玩要注意防暑降温,出行避开正午时段,及时补充水分。有关部门要督促用人单位严格执行劳动法和有关防暑降温管理规定,督促检查用人单位强化作业场所防暑降温措施,科学安排高温、露天和高空作业人员的作息时间,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和健康安全。假日期间,天气炎热,溺水事件易发,各相关部门要积极开展防溺水安全教育,在沿海、河流、池塘、水库等重点部位设置警示标识,配置救生物品,加派专人巡守;家长要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安全监护,教育孩子不要靠近河海、池塘、沟渠等水域玩耍、游泳,避免发生溺水事故;水上活动要做好防护,在指定的、符合安全标准的水域进行活动,听从现场工作人员指挥,游玩过程中不得松开或解下安全防护服,穿戴好救生衣,谨防溺水。要大力开展防火安全大检查,特别是对大型综合体、高层建筑、老旧小区、交通枢纽、仓储物流场所等重点单位和宾馆、饭店、商店、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重点检查,整治各类火灾隐患。要加大林火监控力度,及时发布森林火险预警信息,提前部署相关措施,严防森林火灾发生。

  三、全力保障生产生活秩序。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保障群众生产生活放在首位,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安全过节。要加强有序用电管理,做好电力调度,优先保障城乡居民和公共场所用电;加强电网巡查检修,防范因电力设施超负荷运行引发的火灾、停电等事故。加强水厂运行管理和供水管网检修维护,全力保障群众生产生活用水。加强城镇燃气安全管理,坚决杜绝燃气事故发生。加强食品卫生安全检查,做到高温季节疫情防控和防止流行疾病发生两手抓、两手硬。加强技术指导,预防高温对农、林、畜牧、水产养殖业的不利影响。其他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尤其要做好城乡养老、社会福利、医院等机构防暑防火工作,落实防暑降温和卫生防疫措施,高度关注“三无”人员、“五保”老人、空巢老人、高龄失能老人及农村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安全。

  四、突出抓好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要针对高温天气安全生产特殊性、复杂性,始终把防范遏制生产安全事故作为重中之重,认真查找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消除监管盲区,堵塞安全漏洞,排查整治隐患,确保夏季高温期间全省安全生产形势平稳。要紧盯交通运输、海上安全、危险化学品、矿山、建筑施工、文化旅游、消防、城镇燃气等重点行业领域,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持续深入开展排查整治和监督执法,坚持以“四不两直”检查、明查暗访等形式,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按规定认真落实各项防暑降温和安全防范措施。

  五、加强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带班制度,及时上报各类突发事件,杜绝迟报、漏报、瞒报。要认真做好预案、队伍、物资、装备等各项应急救援准备,合理安排医疗救治力量,加强防暑降温和急救药品储备,加强实战化应急演练,确保一旦发生突发事件,第一时间高效、科学、有序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