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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扎实落实“开工第一课”制度加强企业复工复产期间安全防范的通知

【作者: | 发布日期:2023-01-30 】

关于扎实落实“开工第一课”制度加强企业复工复产期间安全防范的通知

鲁安办字〔2023〕1 号


各市政府安委会,省政府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元旦、春节过后,各生产经营单位陆续进入复工复产高峰期,为充分发挥“开工第一课”在安全防范中的作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落实主体责任。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督促本地区、本行业、本领域的各生产经营单位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开工第一课”制度落实,组织开展好培训教育活动。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牢固树立“开工第一件事就是讲安全、抓安全”的思想,扎实开展好安全生产“开工第一课”活动,教育和动员全体员工切实增强安全意识、迅速进入工作状态,严防复工复产期间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认真组织授课,确保取得实效。安全生产“开工第一课”是“一把手”工程,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组织、亲自授课,在春节复工复产后第一时间组织开展,其他安全监管人员、专家等不能代替企业主要负责人的授课。“开工第一课”可采取全员会、视频会、现场会,或采取VR、AR互动体验等创新授课形式,让员工受到更形象、更直观的教育,切实增强安全生产“开工第一课”的学习教育效果。要严格落实覆盖全体人员的要求,做到不开课不复工、不上课不上岗,对未参加安全生产“开工第一课”的人员要及时安排补课后再上岗,做到“一企不漏、一人不落”。

三、突出重点内容,精心准备课程。安全生产“开工第一课”是政策形势课、思想动员课、警示教育课、安全部署课。要传达贯彻各级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重要安排部署,培训各岗位人员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定职责义务、劳动纪律规定等内容;要针对长假后员工容易出现的身心疲惫、心情烦躁、精力不集中、情绪不稳定等“假期综合症”,开展收心教育,倡导和弘扬“安全是最大的效益”“质疑保守”等安全理念;要通过本单位、本行业领域或者本地其他单位发生的事故典型案例以案说法,让全体员工了解违法违规操作事故给企业、家庭、个人带来的严重损失及需承担的法律后果,使员工真正汲取教训、受到警醒;要分析本行业领域、本单位面临的安全形势,围绕本单位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有针对性提出具体要求和工作措施。

四、广泛宣传发动,加强督导检查。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通过电视、广播、报纸、微信等新闻媒体全方位、多形式加强宣传发动,督促指导本地区、本行业、本领域各生产经营单位组织实施好“开工第一课”活动,确保各生产经营单位组织安全教育培训率达到100%。要将安全生产“开工第一课”活动纳入安全生产考核、督导检查及监管执法的重要内容,对企业的好经验、好做法进行宣传推广,对未按规定组织安全生产“开工第一课”活动的企业责令整改,对未开展安全培训而发生事故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山东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