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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暑假工作的通知(学校)

【作者:学校办公室 | 发布日期:2019-07-12 】

关于做好2019年暑假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经学校研究,现将2019年暑假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假期安排

小学期:自78日至721日,共2周。

假:自722日至825日,共5周。

处级干部于822(星期四)上午9时报到。

教职工于823(星期五)上午9时报到。

学生于824日(星期六)、825日(星期日)报到,826日(星期一)正式上课。

2019级新生(含专升本学生)828日(星期三)入学报到。

二、重点工作

1.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暑期读书班。请组织部做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暑期读书班自学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集中培训定于812-816日在浙江大学开展;参加范围是校领导、各部门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等。交流研讨定于821-822日在学校开展;参加范围是全体校领导,学校全体处、科级以上干部,三所附属医院领导班子成员,附属医院(第一临床医学院)中层管理人员,全体教工党支部书记、辅导员。请组织部牵头,会同党委办公室(学校办公室)、宣传部、纪委等相关部门做好集中培训和交流研讨的会务组织工作。

2.学校机构设置、人员调整后的工作交接。请各相关部门单位按照学校内设机构、人员调整情况,根据相关规定,做好工作交接,包括整体工作、资产、财务、文件档案等的交接和调配工作。

3.安全稳定工作。请党委办公室(学校办公室)牵头,会同保卫处、后勤管理处、学生工作处、国际教育学院、千佛山校区管委会等安排好暑期值班,做好学生暑期生命安全、财产安全、交通安全等教育工作,防范陷入校园贷、培训贷、套路贷等非法网贷及传销活动。抓好重点时段、重点部位、重点人群的安全稳定。请保卫处认真检查督促各部门单位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措施的落实,加强对校卫队的管理,认真安排值班和巡逻。请后勤管理处牵头,认真落实省市防汛部署和要求,全面细致地做好安全防汛工作。

4.国家一流专业和新增专业申报工作。请教务处牵头,组织相关学院和专业负责人,进一步完善国家一流专业申报材料,努力争取国家一流专业建设点,做好2019年新增专业的论证、修订、网上申报、专业平台上传工作,同时认真做好现有专业调整的相关工作。

5.科研工作。请科研处做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评审的跟踪和2020年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申报工作;配合做好教育部第五轮学科评估基础数据准备工作;组织准备2020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的申报工作。

6.青岛中医药科学院建设项目奠基工作。请青岛中医药科学院负责做好726日青岛中医药科学院建设的项目奠基及规划建设等相关事宜,提前做好工作对接和参加人员组织等工作。

7.中国-波兰中医药中心的推进工作和中医外治国际合作基地的建设工作。请国际交流合作处细化国家中医药管理局2019年国合专项项目“中国-波兰中医药中心”、“中医外治国际合作基地”的实施方案,并分步推进落实。

8.招生及新生入学工作。请招生就业处按照上级和学校要求,认真完成本科招生任务,监察部门做好招生监督工作。请学生工作处、教务处、招生就业处、研究生处、财务处、资产管理处、后勤管理处等密切合作,扎实做好各项迎新工作,确保新生顺利入学。

三、常规工作

1.行政值班。值班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尽职尽责处理好值班期间的有关工作,做好值班记录,每天下午1500向党委办公室(学校办公室)报告值班情况。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值班,可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自行调换,但需向办公室和所在处室说明情况。具体安排见附表。

1) 值班时间:78日至825日,8:3016:40

2) 值班班车:早7:50千佛山校区发车,下午16:40后勤楼返回。具体行车路线由后勤管理处另行发布。其他用车,请与后勤管理处联系。

2.教学。请教务处组织好学期期末考试阅卷和网上提交学生成绩,做好学校在线课程建设等工作。请学生工作处、保卫处、后勤管理处、千佛山校区管委会和有关教学单位,保障小学期教学工作顺利进行。

3.学团工作。请学生工作处安排好暑期走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工作,组织好暑期学团干部学习培训。请团委认真组织落实好暑期大学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和“调研山东”暑期调研活动。

4.实验室工作。请实验室管理处(实验中心、中医药创新研究院)做好科研平台和部分实验教学平台的开放运行和安全管理工作;会同财务处、审计处、资产管理处、后勤管理处、基建处等部门,做好实验室建设改造项目的相关论证、建设和招标工作。

5.临床教学基地教育教学质量检查工作。请教师发展中心按照上级要求做好我校非直属附属医院和教学医院等临床教学基地的教育教学质量检查工作,督促相关单位提高本科生教学水平以及研究生规范化培训质量。

6.后勤保障工作。请后勤管理处负责做好两校区部分建筑的维修、改造,长清校区学生公寓暖气改造和一、二宿舍自来水改造工作,重点做好两校区空调安装和调试工作。

四、有关要求

1.暑假期间,各部门单位如需使用学校印章(包括校党委印章、行政印章及钢印,校领导名章),须按要求履行相关审批手续,填写《山东中医药大学印章使用签批单》,使用校领导名章时,须经校领导本人同意或本人委托的其他校领导审阅印件内容批准,向党委办公室(学校办公室)申请,每周二、五集中盖章。

2.请各部门单位放假前集中进行安全教育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进一步加强安全防范措施。请保密室、档案室、资料室及办公室将有关文件妥善存放,严防失密、被盗、损坏。

3.暑假期间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离开济南,应向学校党政主要领导请假,部门单位副职离开济南,应向分管校领导请假,均要到组织部备案;教职工离开济南,应向本部门单位负责人请假。

4.假期加班者,须经本部门单位负责人同意,报分管校领导批准。

5.暑假期间请教职工教育子女遵纪守法,爱护公物,禁止其到办公室、教研室、实验室等工作场所玩耍或从事其他活动。否则,由此引发损坏、损失等不良后果,责任自负。

6.暑假期间,各部门单位如需发布信息,请联系宣传部、党委办公室(学校办公室),按照有关规定将相关信息在学校主页或办公网上发布。

党委办公室(学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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