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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共教学楼建设项目有关问题的通知

【作者:基建处 | 发布日期:2018-11-19 】

各部门,各单位:

基建处承担的公共教学楼建设项目及其配套工程已全部完成,已于2018626日、718日、827日分别通过五方责任主体验收、济南市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监督站竣工验收审查、济南市公安消防支队长清区大队竣工验收消防备案。910日,钥匙已移交学校相关部门。

目前,基建处未承担任何新建、改造、装饰、大修等工程项目,正全力从事我校校园总体规划修编工作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如需基建技术支持,请以部门或单位名义向基建处书面提出,杜绝以个人或非正式方式提出,否则,因此发生的一切后果由相关人员自行负责。

感谢长期以来对学校基建工作的支持和关爱!

基建处

20181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