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为切实加强学校公务车辆管理,提高使用效率,合理有效配置车辆资源,保障教学、科研及行政公务需求,现就进一步规范校内公务车辆申请和使用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范围
本通知所指公务车辆,是学校为保障正常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和后勤服务等工作需要配备的车辆及社会租赁车辆。车辆使用须严格限于以下范围:
1.重要公务接待、对外联络与交流;
2.教学、科研、行政等相关业务外出;
3.紧急公务、机要文件及大宗物品运送;
4.经学校批准的其他必要公务活动及大项活动。
二、申请流程
1.事前申请:所有公务用车原则上须至少提前1个工作日(紧急情况除外)通过学校指定的线上管理系统(OA系统)提交申请。
2.审批程序:车辆申请须经申请部门负责人审核同意,报车辆管理部门(后勤基建处)审批。长途或特殊任务用车,视情况需报分管校领导批准(见附件)。
车辆调度:车辆管理部门根据审批后的申请,遵循“统筹安排、保障重点、厉行节约”的原则,统一调度车辆。
三、使用要求
1.规范用车:严格按照申请事由、路线、时间使用车辆,不得随意变更。
2.安全责任:用车部门(人员)需配合驾驶员确保行车安全。严禁公车私用,严禁将车辆交由无关人员驾驶。
请各部门(单位)高度重视,严格执行本通知要求,共同推进我校公务用车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确保公务车辆资源高效、合规、安全使用。
特此通知。
附件:山东中医药大学公务车辆申请办事流程图
后勤基建处
2025年12月18日
附件
山东中医药大学公务车辆申请办事流程图
